【上海】产业互联网与供应链金融共享实验室

 产业互联网共享实验室     |      2020-05-26 17:36

上海产业互联网与供应链金融共享实验室

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产业互联网研究中心、AMT企源、杨浦科创中心共同打造的长三角首个产业互联网与供应链金融共享实验室。

产业互联网共享实验室
(产业互联网与供应链金融共享实验室揭牌)
供应链金融
(启动设立供应链创新基金)

 

共享实验室将结合杨浦双创、“产十条”、产技融创新支撑平台的区域特色,打造产业互联网创新基础设施,逐步形成杨浦万亿产业互联网集聚区。

杨浦区产业互联网发展扶持政策 “产十条”

类型

内容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1.  开办有奖

推动打造新经济集聚区,大力支持产业优化升级;进入本区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按照注册资金和营收规模,可享受最高500万元的开办奖励。

(一)新引进或新设立的地区总部企业(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注册资金≥3000万元,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2亿元)按照企业营收规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开办补贴。(二)新引进或新设立的总部型机构(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注册资金≥1500万元,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1亿元)按照企业营收规模给予最高250万元的开办补贴。

《杨浦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2.  入驻有奖

提供创新共享的办公空间,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产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入驻,按区域经济贡献值,可在前三年享年租金最高30%的入驻奖励。

(一)地区总部企业,在注册登记后,凡租用本区办公用房的,3年内按年租金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30%3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在补助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出(转)租,不得改变用途;在本区新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按自用部分的建设费或购置费的10%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自企业注册登记年度起,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拨付。(二)总部型机构,在注册登记后,凡租用本区办公用房的,以不超过1000平方米办公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不超过6元人民币的标准,按租金的30%给予三年补贴;在补助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出(转)租,不得改变用途;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租房补贴的同等标准的三年总额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杨浦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一)“两个优先”企业(符合杨浦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购房:区域经济贡献≥50万元,补贴5%-10%购置费(补贴总额≤300万元);租房:区域经济贡献≥50万元,补贴30%年租金(补贴总额≤150万元);

(二)总部企业:购房:补贴购置费的10%(共计≤1000万元)。分三年扶持,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租房:补贴年租金20%,扶持年限3年(共计≤500万)。

《杨浦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3.  经营有奖

构建共享共赢生态圈,助力产业可持续发展;进入区域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按照区域经济贡献值,可享受最高85%经营性奖励。

经认定的各类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根据其对区域贡献程度视情给予一定的经营性奖励。

《杨浦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一)“两个优先”企业(符合杨浦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差额累进)按区域经济贡献的40%-85%扶持企业;

(二)总部企业:(全额比例)按区域经济贡献的60%-80%扶持企业。

杨浦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4.  人才有奖

构筑高端人才交流平台,提供高层次人才服务;设立人才专项奖励,对于进入本区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高管,可享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与5万元租房补贴。

对本办法认定的各类总部企业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视其个人对区域贡献程度给予一定奖励。

高管购房:每人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高管租房: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使用,补贴3年租金;自行租房的,给予每年最高5万元,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每月80015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员工住宿可申请公租房项目。

其他事宜,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杨浦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5.  创新有奖

打造开放式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创新升级;设立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奖励,发放最高30万的科技创新券。

鼓励总部企业申报国家、本市和本区自主创新、文化创意、节能减排、产业发展、科技金融、人才促进等各类专项资金。

《杨浦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创新券补贴:本市科技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每年度可申领不超过30 万的科技创新券额度。

1.科技企业:发放额度按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 予以核定;2.高校、科研院所:发放额度按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80% 予以核定。

《杨浦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6.  科研有奖

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成为企业科研加速基地;产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在本区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享最高500万科研奖励。

鼓励研发中心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对在本区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其对区域贡献程度及项目知识产权的属性、创新程度,对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研发投入予以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杨浦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鼓励重点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在区内设立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技术及行业应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并对社会开放。如获评定为国家级、上海市级,区政府给予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600万和3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奖励。

《杨浦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7.  专利有奖

构建知识产权支撑体系,大力保障企业知识产权;鼓励入驻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发明专利,最高可享20万元专利奖励。

自发明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第九年至第十二年实缴专利年费50%的费用补贴,每年每家企事业单位获得此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洲地区授权的第一件发明专利给予5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洲地区授权的第二件(含以上)发明专利给予2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杨浦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办法》

1、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和个人,给予 800 元一次性 奖励;对获得实用新型授权的企业和个人,给予 500 元一次性奖励。

2、对被评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试 点园区称号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上海市专利 示范企业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

《杨浦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8.  上市有奖

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进行上市申报;未来在主板上市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可享最高350万上市奖励。

(一)对进入改制上市流程的企业,在上市培育、上市推荐和成功上市三阶段补贴分别增加到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二)对于在主板上市的企业,给予300-350万元的补贴。

杨浦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9.  融资有奖

集聚区域金融资源,配套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入驻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可享受投融资绿色通道和基准利率最高50%的贷款利息奖励。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对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的投资,列为重点引导和支持的方向,优先给予引导基金投资支持。运营良好的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企业,可优先推荐获得双创贷等政银合作创新金融产品支持。

《杨浦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区税管中小企业采用与区金融办签订协议书的贷款担保机构及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进行贷款担保取得担保贷款,其支付的担保费,年担保费率超1%以上部分,按实给予最高的2%(低于2%按实,高于2%2%,下同)年担保费率补贴。其中,对科技型和劳动就业型企业等按实给予最高3%年担保费率补贴。

2、对重点企业通过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或中投保)实现担保贷款的,给予基准利率30-50%的贷款利息补贴。

杨浦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0. 联盟有奖

鼓励设立相关产业协同创新联盟,发挥多方资源优势;支持联盟举办的国家、市级层面品牌活动,重要赛事,重点项目评审以及产业链相关交流,可享经费奖励。

支持设立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协同创新联盟,对于联盟举办的国家、市级层面品牌活动,重要赛事,重点项目评审以及产业链相关交流、宣传活动经费给予后补贴。

《杨浦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